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学生班级:
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和《省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学生的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申请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贷款申请期间的相关要求
1. 申请贷款额度
每生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千位可变)。
2. 申请贷款人员
我院2016、2017、2018级家庭经济存在困难的在校生。
3. 申请贷款
(1)关于续贷。学生在5月20日前登录“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学校在暑假期间在“助学贷款系统”进行审核。学生自行登录“在线服务系统”打印申请表,在暑假(一般7月下旬至8月底)前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或区资助中心申请贷款,无需盖章。关于续贷,江苏省内外处理方法有一致。
(2)关于首贷(江苏省)。学生需要进行预申请,各系应于5月20日前以系为单位完成附件1、附件2的填写、审核和报送工作,附件1交纸质档,附件2报送电子档至邮箱229636430@qq.com,5月25日前由各系在省资助系统内录入首贷学生的信息,6月下旬前由院学生资助中心打印预申请材料并发放给学生。
(3)关于首贷(省外)。学生自行在“学生在线系统”注册,并及早与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资助中心联系,问询申请贷款的相关材料(一般在6月份至离校前)。需要学校配合的请学生放假离校前两周集中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二、关于贷款受理的时间及贷款详情
暑假期间各地县(区)教育局资助机构受理贷款,请学生假期留意各类媒体信息,并能及时到户籍地县(区)教育局问询办理事宜。
三、注意事项
1. 学生申请贷款前应充分了解贷款政策,并与家长沟通,对恶意申请贷款而不办理者,学院将取消其今后申请贷款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2. “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如忘记系统密码,可致电95593查询。
3. 各系需充分了解贷款政策,认真组织,确保我院2019-2020学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未尽事宜请各系单独联系。
附件:
1、2019-2020学年度江苏省籍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doc
2、2019-2020学年度江苏省籍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xls
徐海学院学生工作处
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