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字﹝2020﹞28号 关于开展我院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学生

作者:周良点击数:10更新时间:2020-11-01

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学生班级:

为贯彻中央和省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通知,拟开展我院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以下简称“建档”),要求如下:

一、建档对象

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宣传申请阶段(课表第9周)

1. 召开协调会,布置全院建档工作。

2. 学生通过微信公众号“江苏学生资助”的“服务通道”菜单,填写申请。

3. 各系公示申请学生名单和评议小组名单,接受学生监督。

(二)系级评议阶段(课表第10周)

1. 各系结合“建档名额预分表”(附件1),参考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开展评议工作,系内公示初评结果。

2. 各系通过“江苏省资助管理系统”提交建档结果,单独上报“系内建档情况总结报告”。

(三)学院公示上报阶段(课表第11周)

1.全院范围公示建档名单,接受学生监督。

2.学工处上报我院建档数据至省资助中心。

三、注意事项

   1. 各系参考“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开展建档工作。

2.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长期受理建档相关工作监督,举报电

话:0516-83993616。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建档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 建档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每次需对所有建档学生进行评议。申请学生中建档立卡,低保,孤残,以往建档或受过其他资助等情况,在评议环节着重参考。

  

附件1:建档名额预分表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徐海学院学生工作处  

徐海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10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