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字﹝2020﹞33号 关于徐海学院学生宿舍安全用电检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作者:周良点击数:11更新时间:2020-11-13

    安全无小事,校园火灾的发生大多数是因为学生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引起的。而细致的安全用电检查是杜绝违章电器的有效办法。为了让检查工作易于操作,减少争议,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学院处理范畴

    1.烧水做饭电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杯等;

    2.电暖设备:电暖器、电热宝、电褥子、电热毯等;

3.加热电器:直(卷)发器、电熨斗等;

4.功率较大,尤其超过500W的电器;

 5.其他:变压插座、转换器、不符合质量规范的电器产品(主要是插线板),不论其功率大小也属于违规电器。

    以上五种情况,在安全用电检查时,一经发现,拍照取证,没收电器,由学院对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二、系内处理范畴

    1.插排在充电或连接电器设备使用时容易过热,禁止放在床铺等热量不易散发位置。

2.充电插头长时间不用时禁止插在插排(开关关闭除外)或者插座上,极易过热。

3.吹风机是引发宿舍火灾的出现频率比较高的电器,宿舍内禁止使用。但考虑实际情况,目前学院在各宿舍楼一层设置了专用插座可以使用吹风机,宿舍房间内仍禁用。

以上三种情况,在安全用电检查时,一经发现违规,拍照取证,由系内进行处理,对于屡教不改者由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三、特殊情况

    现阶段,电子产品琳琅满目,花样繁多,对于不易甄别属性的电器,安全用电检查过程中初次发现时,拍照取证,要求学生寄送回家。二次检查再发现时将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

    四、其他

    学生日常应该提高安全用电意识,不贪图一时方便。学院总务部门,学生工作部门,物业部门,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安全用电检查。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11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