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学院2018年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注意事项

作者:许新富点击数:31更新时间:2018-05-28

各位预征对象:

现将我院2018年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注意事项发给大家,请参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如下:

一、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准确填写学生信息,文化程度为三本或二本(根据当年所在地报考学院的批次来定),照片需通过电子照导入,证件照清晰;

主要经历应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不得间断。例如,20029-20087月,某某小学,职业为学生,证明人为当时的学校校长或班主任,依次类推初中、高中、大学,如有休学等情况的,需要在主要经历中体现出。

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鉴定意见由辅导员负责填写,责任人签名为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加盖学院公章,内容主要为在校期间思想、学习、工作以及待人接物等表现,615日前交至主楼1010

二、学费补偿、代偿

要求信息准确,资助部门地址及邮编为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号徐海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221008

应缴学费总额为已读学年数*每年学费,不含住宿费,实际缴纳学费如上,学费减免数为已读学年数*8000元;

如学生未办理任何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栏不用填写。存入银行栏可以填写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信息。具体说明如下:

每年1010日至111日前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补偿手续。从学校入伍的学生,可以在走兵之前交至主楼1010

A、学生本人来办理需携带:

1、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各一份;

2、补偿代偿申请表两份,正反面在线打印;

3、学生银行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打印;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应征入伍报名登录系统用户名及密码。

B、学生家长前来办理且补偿打入父母账户的除准备以上材料外仍需:

1、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家长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家长及学生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义务兵优待金及奖励金(从学校入伍)

学生入伍次年12月下旬前后办理义务兵优待金及奖励金手续;

学生需提供家长户口页、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具体由负责老师统一组织、报送。

从家庭户口所在地应征入伍的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

四、办理休学复学手续

学生确定应征入伍后,一个月内由学生家长来校办理休学手续,需要携带入伍通知书及学生证到学院教务处办理;

应征地为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的学生,在入伍前由学工处开据入伍证明统一办理休学手续;

未及时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考试会显示缺考,影响正常毕业;

学生退役后学校保留学籍两年,如学生因故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将取消学籍。

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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