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预征对象:
现将我院2018年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注意事项发给大家,请参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如下:
一、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准确填写学生信息,文化程度为三本或二本(根据当年所在地报考学院的批次来定),照片需通过电子照导入,证件照清晰;
主要经历应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不得间断。例如,2002年9月-2008年7月,某某小学,职业为学生,证明人为当时的学校校长或班主任,依次类推初中、高中、大学,如有休学等情况的,需要在主要经历中体现出。
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鉴定意见由辅导员负责填写,责任人签名为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加盖学院公章,内容主要为在校期间思想、学习、工作以及待人接物等表现,6月15日前交至主楼1010。
二、学费补偿、代偿
要求信息准确,资助部门地址及邮编为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号徐海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221008;
应缴学费总额为已读学年数*每年学费,不含住宿费,实际缴纳学费如上,学费减免数为已读学年数*8000元;
如学生未办理任何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栏不用填写。存入银行栏可以填写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信息。具体说明如下:
每年10月10日至11月1日前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补偿手续。从学校入伍的学生,可以在走兵之前交至主楼1010。
A、学生本人来办理需携带:
1、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各一份;
2、补偿代偿申请表两份,正反面在线打印;
3、学生银行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打印;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应征入伍报名登录系统用户名及密码。
B、学生家长前来办理且补偿打入父母账户的除准备以上材料外仍需:
1、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家长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家长及学生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义务兵优待金及奖励金(从学校入伍)
学生入伍次年12月下旬前后办理义务兵优待金及奖励金手续;
学生需提供家长户口页、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具体由负责老师统一组织、报送;
从家庭户口所在地应征入伍的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
四、办理休学复学手续
学生确定应征入伍后,一个月内由学生家长来校办理休学手续,需要携带入伍通知书及学生证到学院教务处办理;
应征地为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的学生,在入伍前由学工处开据入伍证明统一办理休学手续;
未及时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考试会显示缺考,影响正常毕业;
学生退役后学校保留学籍两年,如学生因故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将取消学籍。
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