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我院大学生宿舍晚点名制度的通知

作者:许新富点击数:1300更新时间:2018-05-23

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宿舍管理,完善大学生安全防范体系,保障大学生切身利益,暂制定我院大学生宿舍晚点名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一、各系以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为主体,发挥各专业辅导员管理优势,充分调动各系学生组织、学生党员以及学生骨干积极性,每晚2300前后开展晚点名工作;

二、各系辅导员负责不假未归学生的联系和排查工作,认真做好重点关注学生夜不归宿的动态跟踪;

三、经排查和联系,2300后仍未与学生取得联系或不知学生去向的,经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确认后请及时报学工处和学院分管领导;

四、除特殊情况外,各系于第二天上午900前将“徐海学院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各系晚点名情况登记表”交至主楼1010存档备案,如遇节假日,登记表请报送至学23-101值班室;

五、各系应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报送晚点名工作,按工作要求认真对待;

六、任何学生个人或集体不得阻碍或隐瞒晚点名制度的落实,导致他人受伤害的,按照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徐海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各系晚点名情况登记表.doc

  

  

院学生工作处

2018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