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我院2019-2020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点击数:10更新时间:2020-10-30

学院各系、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院2019-2020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和奖励标准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各系组织所有班级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工作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同步进行,根据考评结果对先进班集体进行评选推荐。

1.先进班集体的种类分为:红旗示范班集体、院级先进班集体、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三类。

2.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及奖励标准

先进班集体按参评班级的20%推荐评选,以下各类先进班集体不兼评:

(1)红旗示范班集体:各系按参评班级总数的5%评定,获评班级奖励班级活动经费1000元。

2)院级先进班集体:各系按参评班级总数的5%评定,获评班级奖励班级活动经费800元。

3)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各系按参评班级总数的10%评定,获评班级奖励班级活动经费500元。

4)推荐为各类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原则上在上一学年内至少获得一次“优良学风班”或“优良学风流动红旗”称号。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范围、种类和奖励标准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学金种类和奖励标准如下: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发展素质特别突出,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为2人,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生活俭朴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名额为16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3)特等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发展素质特别突出,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学生。特等奖学金奖励名额为5人,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4)院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院长奖学金奖励名额为4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5)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3%评定,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5%评定,奖励标准为每人1500元;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比例、奖励标准根据各单项情况确定。

6)海外学术交流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海外交流学习,取得相应证书,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人才。海外学术交流奖学金奖励名额为2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7)出国考试奖学金。用于奖励英语学习积极努力,在雅思、托福英语语言测试系统考试中成绩优秀的学生。出国考试奖学金奖励名额为5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

奖学金种类、评定条件和表彰办法详见《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例(试行)》。

三、时间安排和奖学金发放办法

11月15日前各系开展奖学金评选工作,包括开展基本素质测评、发展素质测评、各类奖学金申报和评选。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结果须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11月16日各系递交“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详细表”,评选人员确定后不再变动。

11月18日各系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特等奖学金、院长奖学金获得者详细情况”。

11月19日召开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特等奖学金、院长奖学金获奖者名单并进行全院公示。

11月19日-11月24日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国家励志奖学金资料。

11月25日各系递交所有奖项评选资料:

(1)“2019-2020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奖学金公示”;

(2)“国家励志奖学金表格”;

(3)“2019-2020学年度优秀班集体申请表”,后附1000字A4纸五号字体支撑材料。

11月27日-12月4日学院公示奖学金获奖名单。

12月中旬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发放奖学金。

12月30日前各系递交“2019-2020学年度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登记表”,并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学生评奖评优是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是全面推进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促进优良学风、班风、考风的重要途径。各系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按时完成。尤其注意核对各类信息,避免发生错报、误报和漏报。各系要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认真做好动员和部署工作。辅导员要加强对所分管年级评优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班主任要积极参与评选,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凡在评选过程中因不负责任带来不良影响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2.完善工作机制。学生评优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例(试行)》执行。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条例(试行)》对学生进行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填写有关表格;在完成素质发展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由辅导员、班主任与团支部、班委会根据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奖学金名额或比例,确定专业年级各类奖学金的初评名单并公开征求学生意见;辅导员应对所负责的专业年级的初评名单及反馈意见进行核实、分析,并根据情况做出调整,然后由辅导员按专业年级报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可征求系主任、教师代表等意见,对各年级上报的初评名单进行审核,并对各类先进班集体和获奖学金学生的比例进行总量控制,确定获奖名单后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3.严格责任落实。各系要严格按照文件时间要求完成评选工作,及时报送材料。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的评选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事人的评选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奖学金应主要用于改善学生本人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如发现学生用奖学金请客、抽烟、酗酒或购买高档消费用品等铺张浪费行为,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4.加强宣传引领。各系要主动以评奖评优工作为契机,在全体学生中加大宣传力度,以评奖评优为抓手,以评促学、以评促建,在校园中掀起创建优良学风的高潮,大力推进学风、班风、考风建设。各系要充分利用院网站、宣传橱窗、微信、微博平台等形式,多渠道及时宣传报道评奖评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评奖评优各环节,努力营造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

五、其他事项

1.转专业学生和大类招生学生的年度评优工作原则上在该生上学年所在系、班级进行,各系不得因学生按学院规定“转专业”降低或取消转专业学生应获的奖项和评奖资格,需按规定程序和规定条件转专业的学生评优不受任何影响。

2.在各类竞赛中,以团队资格获得的竞赛奖项,五人及以内的团队奖学金按照相应标准乘以1.2的数额发放给团队,五人以上的团队奖学金按照相应标准乘以1.5的数额发放给团队。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