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为鼓励、引导学生追求学业成绩卓越,提升学风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习之星”评选工作。
一、评选时间
4月10日-4月21日
二、评选对象
2020级、2021级、2022级学生
三、评选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评选办法》(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学工处、教务处根据22-23-1学期加权平均成绩、高等数学成绩、综合英语成绩提供“学习之星”的建议名单;各系学工办依据评选办法负责核实建议名单有无学生遗漏、有无学生在处分期内、有无建议名单重复等情况,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后,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学工处对各系学工办推荐的候选人材料汇总审核,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3.获奖学生授予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每生每学期只可获评一次“学习之星”。
五、其他
1.学生每获评一次“学习之星”可加发展素质分1分,学年内累加最多不超过2分;
2.学生在处分期内的取消评选“学习之星”的评选资格;
3.鼓励各系学工办采取微视频、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引领和个人经验分享工作,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六、材料报送
请各系于4月21日前将《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推荐名单》电子版发学工处公邮:xhxyxgc2021@126.com;纸质版交学工处1010,加盖学工办章;其余电子档材料一并发学工处公邮。
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