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选树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引导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4号)文件精神,我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分配名额为10名,省级“优秀毕业生”分配名额为3名,省级“先进班集体”分配名额为3个。现就我院2023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全院在籍学生(大一除外)。
二、评选标准
(一)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
2.省级“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学年被评为院级(含)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二等奖学金(含)以上奖励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学生中产生。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
2.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院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获得过院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院级(含)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2.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3.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多次获得过院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四)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2.获得过院级(含)以上“先进班集体”称号或其他综合性荣誉。
三、推荐名额
1.各系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2人;“优秀毕业生”不超过1人;“先进班集体”不超过1个。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四、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处和团委共同负责。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由学院依据相关评选办法组织评选,坚持个人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推荐人选须经班级提名、系考察审核,报学院择优遴选。省级“先进班集体”由系推荐,报学院择优遴选。学院推荐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先进个人需填写《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和《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个人综合测评详情统计表》(附件3),附件1中主要事迹一栏,应以第三人称填写,要求150字左右,内容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院级(含)以上表彰(注意:不要修改推荐表表头,推荐表控制在一页内)。
2.申报先进班集体需填写《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2)和《江苏省先进班集体综合情况统计表》(附件4),附件2中主要事迹一栏要求150字左右,内容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集体所获院级(含)以上表彰(注意:不要修改推荐表表头,推荐表控制在一页内)。
3.申报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均要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12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介(班级概况)、事迹及所获院级以上奖励等部分(格式见附件5)。
4.申报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均需提供一张能够反映本人(本集体)先进事迹和个人(集体)精神风貌的照片(JPG格式,像素不小于2M)。
六、报送时间和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除附件3、4只需提供电子文本外,其他均需提供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纸质文本加盖系学工办公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统一于3月30日上午11点前送至学生工作处1010办公室,电子文本和照片请于上述时间截点前发送至邮箱:xhxyxgc2021@126.com。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