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矿业大学第5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点击数:366更新时间:2017-04-07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校:

经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审核,第51期大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培训安排与学员名单已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授课教师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共8个班,分别讲授4讲内容。具体授课内容和授课教师为:

第一讲: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现代化专题

授课教师:丁三青宋迎法池忠军

第二讲:建设文化强国,促进民族复兴专题

授课教师:胡琼李金齐黄军利

第三讲:“四个全面”——实现中国梦的战略部署专题

授课教师:章毛平董靖夏柏年

第四讲:党内生活、作风建设与保持党的纯洁性专题

授课教师:张万海王良洪施永红陈清华

二、培训日程

授课教师、时间、地点等安排见附件。

三、培训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党校教学管理工作条例》的要求,在开课前召开培训动员会。

2.参加培训的学员务必提前10分钟到上课地点,向考勤人员出示自己的学生证并将其交给负责考勤人员,以便考勤。下课后再按照要求领回自己的证件。

3.学员原则上要按照党校统一的排班参加培训,如果遇有考试、上课冲突等特殊情况,可以到本次培训的其他班进行补课,但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由党校教学秘书签字后,凭调课条到其他班进行补课。学员只有全部参加了上述规定的四讲内容的培训,才能取得参加考核的资格。

4.党课的值班教师全面负责党课的考勤及课堂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学院要在非学员中指定1~2名同学,作为党课值班教师助理,在本单位的学员参加党课时,帮助值班教师进行考勤。

5.党课值班教师和学生助理要在上课前1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党课值班教师负责组织学生助理,在学员进入教室前,按单位收取党课学员的证件。利用学员上课的时间,组织学生助理在《学员考勤表》上考勤,并在该次课结束后将证件返还学员本人。

6.所有学员在培训期间须自学《共产党宣言》,并手写一篇心得体会(3000字左右)交到学院党校。

7.党课培训结束后,党校将组织统一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第5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课表.doc



校党委组织部、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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