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我院2022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通知

作者:点击数:11更新时间:2022-09-22

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文件精神,现将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22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通知发给大家,请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此项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受理学费资助申请范围

()应征入伍服兵役

符合“19号文规定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的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注意以下几点:

2021年、2022年秋季学期退役复学的学生,减免2021-20222022-2023学年的学费;在2021年秋季学期之前已经复学的学生,减免2021-2022学年之前(含2021-2022学年)的所有学费。

(二)直招士官

2021年度符合“19号文规定的直招士官学生的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注意: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二、不享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

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减免部分学费的学生,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学费进行学费补偿。

三、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

2022年以后,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2022年以前,按当年标准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四、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年限

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五、高校学生申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应遵循程序

详见附件4:《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及退役士兵学费减免申报要求及流程》。

    准备材料时,根据办理的业务内容,选择相应材料清单准备材料,材料清单随申请材料一并邮寄,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六、业务受理工作安排

集中受理时间为9261021,逾期不来办理或手续不齐全的转入下一年执行。各系结合之前掌握到的符合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退役复学条件的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办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手续,并按照相应附件中列举的材料准备。

因疫情防控要求,2022年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材料采取邮寄方式(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材料由退役复学学生返校后提交。各系收到学生资助材料后在1021日前交至学生工作处(主楼1010

七、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993053

2.材料邮寄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生工作处(主楼1010);

联系人:陈翠翠(学生助理)

电话:15055545004(只接收快递,不负责业务咨询)


附件1: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清单.pdf

附件2: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材料清单.pdf

附件3: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清单.pdf

附件4: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及退役士兵学费减免申报要求及流程.pdf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生工作处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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