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申请2016-2017学年度工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许新富点击数:135更新时间:2017-03-20

各系,学生班级:

经与中国工商银行徐州泉山支行协商,定于20174月上旬为我院学生办理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贷款需具备条件

    1. 徐海学院在读学生;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 因家庭经济困难,无能力全额支付学费;

    5. 学生申请贷款需征得家长同意;

    6. 积极配合学院办理申请工作;

    7. 确保真实准确的填写贷款相关信息;

    8. 中国工商银行审核通过。

    二、贷款申请流程

    1. 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于320日至331日期间向所在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贷款申请,并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备齐如下材料:

    (1)提供家长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以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标题为同意***办理贷款的证明。

    证明要求写清家庭住址、固定联系电话、移动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并签字确认。

    城市家庭地址填写模式:********街道(小区)**号楼**单元**室;农村家庭地址填写模式:********乡(镇)******号。

    家庭邮编:******,家长移动电话:13*********,家庭电话:05**-********

    落款要求家长签字同意,并注明日期。请严格按照给定模式填写,如不清楚具体地址信息,请到当地派出所或者居民管理部门咨询。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为同意办理贷款一方家长提供。

    (2)填写贷款申请书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

    (3)提供贫困证明。家住城镇加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公章;家住农村加盖村委会和乡(镇)民政部门公章;

    (4)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学生证复印件、两位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辅导员做见证人,正反两面复印)、在校成绩单、户口本复印件(含户主与学生本人,放一页内);

    (5)还款卡复印件(工行卡正反面复印清晰);

    (6)以上材料均使用A4纸填写或打印;

    如因数据错误或书写不清晰造成贷款失败,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2. 院学生工作处进行贷款初审,对申请材料不合格者予以驳回。

    3. 中国工商银行徐州分行泉山支行进行贷款审批,对申请材料不合格者予以驳回。

    4. 所获贷款资金由银行直接转入学院账户,充抵拖欠学费。并将填写完整的借款凭证、借款合同返还一份至借款学生。

    5. 毕业之前学生需填写还款确认书并发放还款计划书。

    6. 偿还贷款。

    (1)借款人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己承担(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

    (2)提前还款,当资金存入银行指定的还款账户后,应电话联系银行查收;

    (3)按照合同约定还款,毕业后两年内分两次还清本息。

    三、违约处理

    1. 经办银行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

    2. 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3. 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其它情况

    1.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详细约定请参看借款合同

2. 贷款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每次最高可贷款8000元,千位可变。如下年想继续申请工行国家助学贷款需要重新完整的执行操作流程。

    3.本次国家助学贷款需贷款人毕业后两年内归还。

    五、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贷款操作要求

    1. 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需做好借款学生资格初审工作,确保贷款材料齐全,填写内容详细、准确,字迹清晰。

    2. 填写徐海学院2016-2017学年度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该表将直接用于向银行录入贷款学生信息,需严肃对待。

    3. 徐海学院2016-2017学年度助学贷款申请统计表需在46日上午下班前以系为单位发至邮箱229636430@qq.com。贷款纸制材料审核无误后,按照附件中材料顺序放入贷款档案袋,410日前交至主楼1010 

   六、注意事项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国家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方式,请家庭有经济支付能力的学生不要参与进来。如有学生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贷款,除追回发放贷款外,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个人表现计入综合素质测评。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生工作处

徐海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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