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许新富点击数:225更新时间:2019-11-19

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学生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助〔2019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追加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高等教育、中职)补助经费指标的通知》(苏教财〔2019128号)精神,并依据我院实际情况开展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以下简称建档),具体要求如下:

一、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各系参照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开展建档工作。

(一)学生预申请阶段

11119-1122日,学生向所在系递交“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2),各班级、专业年级成立建档评议小组并公示成员名单。

21122-1125日,各系公示预申请学生名单,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3、申请建档学生(指本学年度所有参与建档人员)均需填写附件2。建档立卡家庭需提供扶贫手册,其他可提供相关家庭经济困难支撑材料的按要求提供。

(二)系级评议阶段

11125-1129日,各系结合徐海学院2019-2020学年度建档名额预分表(附件5)开展建档工作。

21129-122日,各系预公示系内建档结果。

31129日上午,各系递交徐海学院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附件3)电子版。

4123日上午,各系递交徐海学院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资料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三)学院审核阶段

11129-122日,学院随机抽取各系建档评议小组成员,了解建档工作开展情况。

2124日,召开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我院2019-2020学年度建档学生名单。

3、学院于124日至128日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我院建档学生名单。

4、各系于129日至1212日在省厅系统内录入建档学生数据。

51213日,学工处与各系校对省厅系统内建档学生数据。

6、各系于1213日递交“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2)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以系为单位按照学工处提供的电子表顺序排列后递交。

    71216日,学工处汇总全院建档学生数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二、注意事项

1、在建档过程中应采取多种方式,充分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帮助。

2、在20162019级学生中:

1)对上一学年已建档的学生原则上只进行降低建档等级或取消建档资格操作,未建档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建档。

2)如学生家庭突发变故,经济情况受到较大影响,可由学生递交书面申请,经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报学工会议讨论后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建档或调高建档等级。

3、建档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次需对所有建档学生进行评议。

4、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建档资格,同时张贴通知公示对其的处理意见,院学生工作处长期接受学生监督,举报邮箱:229636430@qq.com,举报电话:0516-83883046

5、“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2)内容务必完整真实。

6、学院公示阶段,如有学生举报建档人员情况不合理且情况属实,空出名额系内不再递补,学院统一调配。

   附件:徐海学院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材料.rar

  

徐海学院学生工作处

徐海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