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我院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许新富点击数:528更新时间:2019-09-30

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班级:

徐海学院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院长奖学金(特等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在对学生进行素质测评的基础上,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评选出2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20名学生获得院长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29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和院学生工作处反映,也可以向学院党委反映。

公示时间:930-106

受理反映人员--院党委副书记:戎   辉      办公室:主楼904   电话:83995072

邮箱:ronghui_cumt@126.com

受理反映人员--院学工处处长:朱彦名      办公室:主楼1010 电话:83995947

                       邮箱:xuhaixuegong@163.com

各奖项评选依据:

一、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需具备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条件,兼顾各系名额分配,结合学生在校内任职等表现情况,按基本素质、发展素质、学习成绩三项考评标准。经学生申请,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我院2名学生获得该奖;

二、院长奖学金(特等奖学金)获得者需具备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条件,兼顾各系名额分配,结合学生在校内任职等表现情况,按基本素质、发展素质、学习成绩三项考评标准。经学生申请,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我院20名学生获得该奖。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需在2018-2019学年度被确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A档学生需成绩排名占专业人数30%以内;B档学生需成绩排名占专业人数20%以内;C档学生需成绩排名占专业人数10%以内,以上数据采取四舍五入方式计算。各系根据分配名额、建档情况、专业成绩排名以及发展素质分,并经学生自愿申请择优推选,并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确定我院129名学生获得该奖。

  附件:

  1、徐海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公示名单.xls

  2、徐海学院2018-2019学年国奖励志奖学金公示名单.xls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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