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学生班级:
为鼓励、引导学生追求学业成绩卓越,提升学风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习之星”评选工作。
一、评选时间
2024年3月22日-3月31日
二、评选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
三、评选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评选办法》(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学工处、教务处根据23-24-1学期高等数学成绩、英语成绩提供基础课“学习之星”的建议名单;各系学工办依据评选办法和加权平均成绩报送综合成绩“学习之星”名单,并核实有无学生遗漏、有无学生在处分期内、有无建议名单重复等情况,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后,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天;
2.学工处对各系学工办推荐的候选人材料汇总审核,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3.授予获奖学生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每生每学期只可获评一次“学习之星”。
五、其他
1.学生每获评一次“学习之星”可加1分发展素质分,学年内最多不超过2分;
2.在处分期内的学生取消“学习之星”评选资格;
3.鼓励各系学工办采用微视频、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引领和个人经验分享工作,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六、材料报送
请各系于4月1日17:00前将《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推荐名单》电子版发送至:xhxyxgc2020@126.com,纸质版加盖学工办章后交至学工处1010。
附件: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评选办法.docx
学生工作处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