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习之星”的通知

作者:点击数:10更新时间:2024-03-22

各系学生班级:

为鼓励、引导学生追求学业成绩卓越,提升学风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23-2024学年第学期学习之星评选工作。

一、评选时间

2024322-331

二、评选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学生

三、评选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评选办法》(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学工处、教务处根据23-24-1学期高等数学成绩、英语成绩提供基础课学习之星的建议名单;各系学工办依据评选办法和加权平均成绩报送综合成绩“学习之星”名单,并核实有无学生遗漏、有无学生在处分期内、有无建议名单重复等情况,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后,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天;

2.学工处对各系学工办推荐的候选人材料汇总审核,在征求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3.授予获奖学生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每生每学期只可获评一次学习之星

五、其他

1.学生每获评一次学习之星可加1分发展素质分,学年内最多不超过2分;

2.处分期内学生取消学习之星评选资格;

3.鼓励各系学工办采用微视频、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引领和个人经验分享工作,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六、材料报送

请各系4117:00将《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推荐名单》电子版发送至xhxyxgc2020@126.com纸质版加盖学工办章后学工处1010

 

附件: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评选办法.docx



 学生工作处

                                  202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