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习之星”的通知

作者:点击数:419更新时间:2021-04-25

各系学工办,各班级:

为鼓励、引导学生追求学业成绩卓越,提升学风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习之星评选工作。

一、评选时间

即日起—426

二、评选对象

全体在籍大学生

三、评选条件

依据《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

四、其他

1.学工处、教务处根据基础课成绩和专业综合成绩,提供学习之星的建议名单;各系学工办负责核实建议名单有无学生遗漏、有无学生在处分期内、有无建议名单重复等情况,审核基本条件后进行公示,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学工处对各系学工办推荐的候选人材料汇总审核,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最终推荐人员名单,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3.获奖学生授予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每生每学期只可获评一次学习之星

4.学生每获评一次学习之星可加发展素质分1分,学年内累加最多不超过2分;

5.学生在处分期内的取消评选学习之星的资格;

6.鼓励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采取微视频、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引领和个人经验分享工作,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7.请各系于426日前将《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推荐名单》电子版发学工处公邮:xhxyxgc2020@126.com;纸质版交学工处1010,加盖学工办章;其余电子档材料一并发学工处公邮。

 

附件: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评选办法.docx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推荐名单.xlsx


                                    学生工作处  

                                  202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