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工办,各班级:
为鼓励、引导学生追求学业成绩卓越,提升学风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习之星”评选工作。
一、评选时间
即日起—4月26日
二、评选对象
全体在籍大学生
三、评选条件
依据《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
四、其他
1.学工处、教务处根据基础课成绩和专业综合成绩,提供“学习之星”的建议名单;各系学工办负责核实建议名单有无学生遗漏、有无学生在处分期内、有无建议名单重复等情况,审核基本条件后进行公示,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学工处对各系学工办推荐的候选人材料汇总审核,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最终推荐人员名单,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3.获奖学生授予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每生每学期只可获评一次“学习之星”;
4.学生每获评一次“学习之星”可加发展素质分1分,学年内累加最多不超过2分;
5.学生在处分期内的取消评选“学习之星”的资格;
6.鼓励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采取微视频、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引领和个人经验分享工作,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7.请各系于4月26日前将《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推荐名单》电子版发学工处公邮:xhxyxgc2020@126.com;纸质版交学工处1010,加盖学工办章;其余电子档材料一并发学工处公邮。
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