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班级:
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保障全体住宿学生的身体健康,杜绝火灾隐患,倡导良好社会公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学生公寓实行全面禁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禁烟目标
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有效消除吸烟给学生公寓带来的火灾隐患,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培养学生文明习惯。保持学生公寓公共场所良好的环境卫生,创建无烟学生公寓,营造健康、和谐的住宿环境。
二、禁烟对象
全体住宿学生
三、禁烟区域
学生公寓内,包括宿舍内、阳台、卫生间、公共浴室、公共卫生间、走廊、楼梯、大厅等均为禁烟区域。
四、禁烟时间
2021年3月9日起
五、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
1.各系通过召开禁烟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吸烟有害的宣传教育,组织全系学生学习禁烟政策和禁烟知识,广泛动员全系学生参与禁烟活动。
2.各系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宣传展板、横幅、海报等宣传方式,对学生进行烟草危害知识和全面禁烟规定的宣传。提高学生对吸烟及被动吸烟危害性的认识,普及基本医学知识,让远离烟草成为学生的自觉行为,让吸烟者争相戒烟成为时尚,劝阻吸烟,拒绝二手烟,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
3.各系摸排有吸烟习惯学生信息,建立有吸烟习惯学生名册。动员有吸烟习惯学生签署公寓楼禁烟承诺,组织他们观看烟草危害和消防安全类的宣传教育资料,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
(二)落实检查督促
1.各系为禁烟责任单位,负责本系学生公寓入住学生的禁烟工作,各班级设立禁烟监督员,负责本班学生宿舍禁烟的监督、巡查、劝导等工作。
2.各系每月至少组织1次辅导员下宿舍开展禁烟专项检查,查处学生吸烟等违纪行为。各系安排学生干部,开展“禁烟专项行动”,每月至少进行2次学生公寓禁烟检查。
3.学工处联合物业和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每月2次对全院学生公寓进行禁烟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全院通报,并对严重违反禁烟规定的学生进行违纪处理。
4.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掌握班级内有吸烟习惯学生的状况,并督促、教育学生禁止在宿舍内吸烟,应充分利用班会、主题活动等形式宣传、教育学生禁止在宿舍吸烟。
(三)严肃违纪处理
1.学生在禁烟区域内违反禁烟有关规定的,如吸烟、乱扔烟头或在宿舍内发现烟头、烟具、烟盒、香烟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学生第一次违反上述规定,对学生予以系内通报,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对学生进行约谈;
(2)学生两次及以上违反上述规定,将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对学生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2.对因吸烟引起火险、火灾的学生,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记过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3.如果在宿舍内发现有违反禁烟规定的现象,但不能确定责任人时,将对宿舍全体成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4.对在宿舍私自贩售香烟的学生,处以警告处分,违纪处分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六、其他
1.全院学生可向所在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学生公寓内出现的吸烟、售卖香烟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核查并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做好举报人身份保密工作。
2.各系做好违反禁烟规定学生违纪行为的统计工作,及时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切实把禁烟工作落到实处、做出成效。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