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习之星”的通知

作者:点击数:10更新时间:2023-04-12

各系各班级:

为鼓励、引导学生追求学业成绩卓越,提升学风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22-2023学年第学期学习之星评选工作。

一、评选时间

410-421

二、评选对象

2020级、2021级、2022学生

三、评选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评选办法》(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学工处、教务处根据22-23-1学期加权平均成绩高等数学成绩、综合英语成绩提供学习之星的建议名单;各系学工办依据评选办法负责核实建议名单有无学生遗漏、有无学生在处分期内、有无建议名单重复等情况,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后,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公示无异议,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学工处对各系学工办推荐的候选人材料汇总审核,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3.获奖学生授予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每生每学期只可获评一次学习之星

五、其他

1.学生每获评一次学习之星可加发展素质分1分,学年内累加最多不超过2分;

2.学生在处分期内取消评选学习之星评选资格;

3.鼓励各系学工办采取微视频、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引领和个人经验分享工作,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六、材料报送

请各系于421日前将《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推荐名单》电子版发学工处公邮:xhxyxgc2021@126.com;纸质版交学工处1010,加盖学工办章;其余电子档材料一并发学工处公邮。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习之星”评选办法.docx


 

                                    学生工作处  

                                  202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