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各项学生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点击数:126更新时间:2017-03-08

各系学工办,各班级:

为规范我院学生管理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发展环境,院学生工作处组织相关老师及学生组织于每学期第三周开始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宿舍四项基础检查”宿舍禁烟检查、违章电器检查、夜不归宿检查、卫生内务检查以及“基础文明素养检查”,每学期开学前两周为各系自查、整改、完善阶段。请各系、各位老师及时做好学生管理与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规范化引导与遵纪守法的教育。具体检查事项、处理办法如下:

1、宿舍禁烟检查。宿舍内吸烟不仅影响公共健康,严重的可能会造成火灾,影响到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院自2011年开始禁止宿舍吸烟,对宿舍存放香烟、烟盒、烟头等行为,经检查、核查相关责任人无误后,学院按照学生管理规定对首次违反禁烟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学期内两次以上的责任人由学院给予警告及以上处理;

2、违章电器检查。学生手册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内存放、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如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热得快、反限电器等)和炊具。经检查、核查相关责任人无误后,学期内对违反本项检查的学生由学院给予警告处分,两次及以上的责任人按学生手册要求从重处理;

3、夜不归宿检查。学生手册明确规定住校生未经批准夜不归宿或私自租房居住的,经教育不改,给予记过以下处分。对首次违反的责任人核查无误后由系内通报批评教育,学期内两次以上违反的由学院按照学生手册管理规定给予警告及以上处理;

4、卫生内务检查。参照学生手册《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学生宿舍楼的卫生内务管理办法落实。星级宿舍创建主要参照卫生内务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为差的宿舍核查相关责任人后由系内酌情进行教育处理,学年内检查结果作为优良学风班与奖学金评定中先进集体创建的依据;

5、教学区禁烟检查。对在教学楼吸烟的行为,经检查、核查相关责任人无误后,学院按照学生管理规定对首次违反禁烟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学期内两次以上的责任人由学院给予警告及以上处理;

6、携带食品进教学楼检查。对携带食品进入教学楼的行为,经检查、核查相关责任人无误后,学院按照学生管理规定对首次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学期内两次以上的责任人由学院给予警告及以上处理;

7、未予明确的学生基础文明素养检查,参照学生手册相关条款进行教育或处理。

按照学院要求,学生工作处负责做好检查结果的汇总与归档工作,检查情况作为学生奖学金评定、组织发展以及辅导员学年考核(附加分)的参考依据。未尽学生管理检查事项请各系参照学生手册加强学生管理和教育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徐海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219